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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2-002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5-23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23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灵武市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灵武市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实施方案》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单位

灵武市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1次 (十八届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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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71号)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健康保障力度,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精准帮扶、保费补贴、严格监管”原则,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为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健康保,切实增强农户防范化解因病因意外致贫返贫风险,提升农户抵御意外、重大疾病的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保险内容及方案

(一)投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1.投保对象。乡村振兴健康保投保对象为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我市当前共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342户9867人(2022年5月18日系统数据)。

2.缴费标准2022年度乡村振兴健康保保险费由个人自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缴费标准为7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20元,市财政补助缴费50元)。经测算,个人自筹缴费共计19.73万元,市财政补助共计49.4万元(农户仅今年购买享受此政策)。其他农村居民也可自愿参保,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承保后享受同等保险保障政策。

(二)承保方案。

方案一:保费每人7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政府按每人给予50元补贴后可获得保险保障:

保障内容

赔付比例

单项保额

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

对参保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投保时已有残疾不承担责任)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50000元

70元/人其中个人自筹20元,政府资金补助50元。

意外伤害伤残

50000元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0-20000元(含)

20%

50000元

20000-40000元(含)

30%

40000元以上

40%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80%

3000元

方案二:脱贫对象因自身家庭经济条件局限性,未参与个人缴费部分20元,仅政府资金补贴50元后享有保险保障:

保障内容

赔付比例

单项保额

保险费

意外伤害身故

对参保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投保时已有残疾不承担责任)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25000元

个人未缴费,政府资金补助50元。

意外伤害伤残

25000元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0-20000元(含)

20%

50000元

20000-40000元(含)

30%

40000元以上

40%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80%

3000元

(三)工作日程安排。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更细更实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健康保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1.方案、计划制定阶段(2022年31日-3月20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分片包抓,责任到人。

2.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3月21日-4月10日)。由乡村振兴局、承保机构负责印制宣传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网格员等入户开展宣传,将乡村振兴健康保政策宣讲清楚,切实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理解和支持。

3.核对审核阶段(2022年4月11日-5月20日)。市乡村振兴局、承保机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对接开展投保摸底工作,逐户逐人核对参保对象,核定投保人员名册,逐级审核核定。

4.公开公示阶段(2022年5月21日-5月30日)。在市乡村三级公示公开平台对拟确定投保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684646。

5.投保阶段(2022年6月1日-6月15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投保对象,由承保机构按程序完成投保,打印递送保险合同。

6.理赔服务阶段(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保期结束)。签订保单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做出实效,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全理赔服务,协同参与各类公益捐助慰问活动。

(四)责任分工。

1.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全市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落实统筹协调和调度工作,协调人寿保险公司、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加大乡村振兴健康保政策宣传力度,协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向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符合政策的参保人员名单,做到应保尽保,个人自筹部分收缴率必须达到80%以上。及时调解处理保险公司和农户之间理赔纠纷,切实发挥乡村振兴健康保效力,兜住因病、因意外返贫底线。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落实乡村振兴健康保风险调节机制,联系审计部门对乡村振兴健康保及时审计核算

2.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两委的作用,借助印发宣传册、网上公开宣传、典型理赔案例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大乡村振兴健康保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动员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自愿参保,协助保险公司收缴农户自筹部分保费。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乡村振兴健康保具体投保和理赔业务工作实施,做好相关项目的信息收集和有关沟通协调工作制作乡村振兴健康保服务卡向每户农户发放,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健康保政策的知晓率。建立每月理赔报送机制,联络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研究解决乡村振兴健康保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保险服务及投诉处理事宜,提供大健康平台增值服务,日常健康资讯、疾病自查、健康自测、高血压管理、电话问诊等服务。要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乡村振兴健康保投保,并在送达保单同时收缴农户自筹部分保费。要简化理赔手续,提供App、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电话、公司柜服务等多种查询、报案、通知手段,方便被保险人及时了解投保理赔流程及相关信息所有理赔金全部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投保人指定账户,做到方便、安全、快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权利义务,切实增强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乡村振兴健康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解释,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及(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作用,将保险政策解读、理赔案例剖析、受益群众宣传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加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到户到人,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收集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优化服务流程,畅通理赔渠道。保险机构要联同医局优化“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与医疗保障政策的无缝衔接;开启“绿色通道”进行理赔,简易案件1至5个工作日内结案。依托乡镇客户经理建立专职工作委员,及时进入赔付程序;赔付明确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程序履行合同约定。保险机构建立月度报告制度及问题常规反馈机制,不定期与市乡村振兴局、乡镇村委专干等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会商解决存在主要问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