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责任。结合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整,现将灵武市消防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杨玉龙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孙佳永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叶 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葛 翔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苏 波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马鹏斐 市政府副市长
吴 伟 市政府副市长
谢绍华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各乡镇(街道)、气象局、邮政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银川中铁水务集团灵武供水公司、国网灵武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张斌同志兼任。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实行席位制,因人员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此通知。
附件:1.灵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2.灵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3.灵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