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灵武市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 普查工作方案》

来源: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4-02-23

一、目标任务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部署,完成土壤样品采集、相关数据收集及化验、数字化图件制作、第三次土壤普查报告等工作。于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至2024年全面查明查清全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

二、工作内容

(一)样点校核。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和工作底图,在国家统一布设并下发样点信息后,通过实地踏勘进行样点校核。

(二)调查采样。灵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为采集土壤表层样494个,剖面样点43个。

(三)测试化验。测试化验主要内容为土壤机械组成、土壤容重、有机质、酸碱度、营养元素、盐分、重金属等30项。

(四)质量校核。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校核。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校核。分段验收。

(五)成果汇总

1.建立数据库。以县级为单位,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灵武市土壤专题数据库。

2.形成文字及数字化图件成果。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形成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等土壤普查成果。

三、工作进度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2023年1月—2023年2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

(二)样点校核(2023年3月—2023年4月)。对国家预布设的灵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进行内外业校核。

(三)培训、考核(2023年5月)。组建土壤普查技术组,组织灵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人员开展理论培训、技术培训、实训指导及实操考核。

(四)组建队伍(2023年5月—2023年8月)。确定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表层土壤样品制备及测试化验、县级成果编制作业队伍。

(五)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工作(2023年9月—2023年12月)。完成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壤样品采集、制备、保存和流转、内业化验、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形成阶段性成果(2024年1月—2024年6月)。全面完成土壤样品测试化验任务,形成灵武市土壤三普县级阶段性成果。

(七)验收(2024年7月—2024年12月)完成普查成果自治区级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数据库及样品库等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灵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三)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普查技术指导、培训及业务练兵。

(四)强化普查经费保障和监管。按照土壤普查经费分级负担原则,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五)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本方案由灵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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