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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658K/2023-0004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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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1-10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灵武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励全市上下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办公室等30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王冠涛等60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奋力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灵武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灵武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灵武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