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和《灵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和规划,我局组织编制完成《灵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对规划内容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