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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54W/2023-0014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7-12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报送2023年度灵武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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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深入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市将制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事项范围

(一)重大行政决策一般涉及面广、成本投入大,对国家、集体或者公共利益和公民的权利义务影响深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特点。

决策机关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全体会决定、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以及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综合考量确定目录。

(二)下列事项,应当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生育养老、社会救助、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秩序等市场监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社会保障、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劳动保护等社会管理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制定有关生态环境准入、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其他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主要包括:

(1)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区域规划;

(3)制定重要专项规划和产业规划;

(4)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其他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

(1)制定开发利用、保护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植物、动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开发利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重要历史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其他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政府投资的大型科教文卫体育设施场馆、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轨道交通设施、车站、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市人民政府核准,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引领带动效益明显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3)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其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

(1)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项;

(3)区域协调发展重大事项;

(4)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

2.政府立法决策;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4.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四)下列事项,可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执行上级机关交办的任务明确、可直接执行的决策部署任务,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的决策;

2.属于决策机关所属部门、下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

3.可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其他事项。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十心实事”,确定需要提交市人民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实施时间、有关依据、决策的主要内容、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

2.请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至电子邮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确定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艳    

电子邮箱:lwsfzb@163.com

附件1:灵武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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