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灵武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灵武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目录 | 承办部门 |
1 | 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 自然资源局 |
2 | 加快乡镇、村庄规划编制 | 自然资源局 |
3 | 古灵州文化旅游美食城扶持政策 |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