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武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下列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详细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信息见附件)符合享受农机购机与应用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如有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0951-4021412,灵武市农机中心监督电话 0951-4038833,灵武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0951-4021067。
附件:2023年度灵武市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第三批)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