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宁农机监发〔2023〕2号)要求,下列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详细信息见附件)符合享受农业机器报废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如有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0951—4021412,灵武市农机中心监督电话 0951—4038760,灵武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0951—4021067。
附件:2023年度灵武市(市、区、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