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委托人蔡女士专程走进宁夏迪通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印着“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郑重交到窦艳律师手中。这面锦旗不仅是对窦律师个人专业能力与负责态度的肯定,更映照出法律援助制度为困境群众打通维权通道的关键作用。

时间回到2025年4月,蔡女士从四川老家远赴宁夏务工,5月1日经朋友介绍入职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然而仅17天后,蔡女士便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当她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却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接证据缺失,工伤认定程序被迫中止,维权之路刚起步便陷入僵局。在孤立无援之际,蔡女士想到了法律援助——随即向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援助申请。
2025年8月13日,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宁夏迪通律师事务所窦艳律师承办此案,法律援助的“护航作用”自此全面显现。接手案件后,窦律师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宗旨为指引,迅速投入工作:一方面深度剖析案情,梳理案件关键节点;另一方面主动奔走调取证据,协助蔡女士向灵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为后续工伤维权筑牢前置基础。
庭审中,面对蔡女士无法提供直接劳动关系证据的难题,窦律师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专业优势,将银行流水、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系统串联,结合被申请人庭审陈述的细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清晰论证了蔡女士与建设工程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事实。最终,仲裁委完全采纳窦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成功为蔡女士打破“无合同难维权”的壁垒——这一结果正是法律援助“化解维权障碍、保障公平正义”作用的生动体现。
一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感激,更是对法律援助制度价值的认可。此次案件的圆满处理,既展现了宁夏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践行法律援助责任的担当,也彰显了法律援助作为民生保障重要举措的意义,它为像蔡女士这样缺乏法律知识、经济条件有限的务工者搭建起维权桥梁,让法律的温度触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体。
下一步,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更扎实的法律服务,为更多困境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