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性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政策出台以来,经我单位自查发现,城区街道部分社区工作者对政策掌握不到位,缺乏报告意识,为切实保障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城区街道落实落地,增强报告意识和报告责任,经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辖区内存在或疑似存在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情况中排查,结合城区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等9部门会签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督促强制报告主体及时发现并上报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强化报告思维、履行报告职责、养成报告习惯、形成工作机制。增强报告意识和报告责任,确保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让“旁观者”变成“参与者”,让全社会都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之中,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排查工作开展,成立城区街道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情况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占龙 灵武市城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苏梅花 灵武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琳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马丽娜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妇联专干
戈迎春 城区街道水木灵州社区党委书记
王嘉楠 城区街道西昌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蔡玉红 城区街道镇河塔社区党总支书记
马海丽 城区街道鼓楼社区党委书记
郭 辉 城区街道朔方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马 红 城区街道西湖社区团党总支书记
俞 蕊 城区街道兴业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荀 芳 城区街道谢家井社区党总支书记
唐 鹂 城区街道育才街社区党委书记
范宁琴 城区街道西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冯 莉 城区街道农场社区党委书记
马利英 城区街道隆辰社区副主任
马继红 城区街道东盛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小莉 城区街道人民街社区党委书记
张 艳 城区街道西苑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排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具体工作由马丽娜同志负责落实。
(二)开展集中排查工作(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31日)
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存在或疑似存在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调解,全力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如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建立街道、社区、检察院联系制度,并对辖区内存在或疑似存在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开展排查,及时关注、教育、调解。各社区要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关注,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台账每月更新。
(三)总结上报(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5日)
各社区根据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总结优秀经验做法,积极总结工作情况,将相关图片、信息、报表、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汇,及时上报城区街道,由城区街道汇总整理后,上报上级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社区要正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性报告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等不靠、突出谋划,一体推进“学”“查”“报”。增强报告意识,强化报告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性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让一线社区工作者了解并熟悉报告的内容和途径,切实提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敏感性,增强报告意识和报告责任,提升业务能力。督促社区加强宣传,今后通过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引导居民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
(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日常摸排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曾有过家庭暴力行为和有家庭暴力倾向的重点家庭进行定期帮教回访活动。每月月底前报送排查情况表。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推进反家暴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和社会化,扎实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性报告工作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