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336号)和《灵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灵武市2021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三批)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农发〔2021〕155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财政局经调查研究,通过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现将项目的奖补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灵武市2021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三批)奶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0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本项目2021年12月份开始验收。
三、工作要求
1.涉及企业要强化措施,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2.各企业要于2021年11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整理好项目档案资料,准备迎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的联合验收。
3.项目计划下达后,各企业要于资金计划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上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
4.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项目批复下达后,市农业农村局先预拨50%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验收不合格,市农业农村局不拨付项目资金;个别项目未完成,将根据未完成项目占比,扣减补贴资金。
附件:1.灵武市2021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三批)奶产业项目资金分配表
2.灵武市2021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三批)奶产业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灵武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