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医疗机构、民营医院:
现将《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辖区情况统一安排和部署,针对部分医疗机构无证行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过度治疗、医闹及伤医行为、护工及保洁中介公司垄断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附件: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
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方案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由传统领域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的要求。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银卫健发〔2019〕18号)和《灵武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灵党办〔2019〕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从现在开始到2019年底,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医疗卫生行业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突破口,以规范行业监管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治乱先行,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各种突出问题的全面梳理摸排、分类集中整治,使各种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预防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理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四、主要任务
严格落实上级扫黑除恶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监管职能,围绕工作重点,集中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和非法代孕等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肃查处、打击执业医师未经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同意,在非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重点打击民营医疗机构或人员虚假诊断、夸大病情、过度治疗、以套餐优惠咨询服务吸引患者就医后诱导消费、术中加价等行为。严厉打击患者及其家属不接受医疗纠纷规范处置途径解决问题,医闹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以及威胁恐吓医务人员等伤医行为,恶意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或逃费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护工、保洁、保安等人员排查力度,不放过每一条可能的线索,同时完善台账管理,做好过程化工作记录,做到有痕迹、有内容、有措施、有成效。
五、任务分工
(一)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和非法代孕等行为,打击“医托”行为,查处、打击执业医师未经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同意,在非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等
牵头科室:综合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二)打击民营医疗机构或人员虚假诊断、夸大病情、过度治疗、以套餐优惠咨询服务吸引患者就医后诱导消费、术中加价等行为
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配合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责任单位: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三)打击患者及其家属不接受医疗纠纷规范处置途径解决问题,医闹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以及威胁恐吓医务人员等伤医行为,恶意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或逃费行为
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四)要对医疗机构护工、保洁等人员是否存在垄断性等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医疗机构中是否存在中介公司垄断护工市场,抬高价格,抽取提成,驱赶其他护工情况;医疗机构中是否存在保洁公司和物业公司垄断用人市场,压低保洁工人工资,抽取提成情况
牵头科室:综合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市属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并长期坚持
(五)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要通过各单位宣传专栏、电子屏幕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舆论氛围;切实发动医疗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确保卫生健康领域和谐、稳定、安全
牵头科室:综合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六、方法步骤
(一)集中摸排阶段(2019年2月25日至3月底)。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化行业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意识,对辖区、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调查摸底,进行分类梳理,明确治理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为全系统集中整治工作夯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25日至10月底)。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管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全面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牵头科室、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局扫黑办。市卫生健康局将组成专门督查验收组,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逐一销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置于突出位置抓好落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全市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各责任领导要定期听取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排查责任。各单位要紧扣方案,针对医疗市场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分门别类、深挖细查。要加大排查力度,不放过每一条可能的线索,同时完善台账管理,做好过程化工作记录,做到有痕迹、有内容、有措施、有成效。要善于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积极发动群众,从群众呼声中挖掘线索、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
(三)落实工作举措,严格工作职责。各单位要尽快组织,坚持边摸排边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需整治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锁紧职能责任链条,有效街接宣传教育与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惩戒等手段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各牵头科室、责任单位要建立台账,要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卫生健康系统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进行规范治理;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夯实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推进。市卫生健康局扫黑办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举办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领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对易产生行业乱象的重点领域摸排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约谈单位“一把手”。
(五)加强上下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民营医院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单位均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报送辖区和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上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专报1篇,每月20日前(从3月份开始报送)将辖区和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工作措施、成效及下步安排)书面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扫黑办,紧急信息随时报送,局扫黑办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扫黑办上报附件2,6月27日前上报半年工作小结,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梁自文 联系电话:4038700
附件:1.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
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2.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核
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年晓华 局长
副组长:吴晓东 副局长
王彦海 副局长
成 员:蒙宏乾 局办公室主任
保自祥 局综执科科长
赵爱君 局宣教科科长
马玉玲 局医政科科长
梁自文 局扫黑办
杨甜甜 局扫黑办
胡学清 市医院院长
程守强 市中医院院长
沈志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施建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少军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胡苗青 崇兴镇卫生院院长
尤勇生 东塔镇卫生院院长
朱红军 郝家桥镇卫生院院长
郝锡财 狼皮子梁卫生院院长
高 飞 临河镇卫生院院长
杨永峰 马家滩镇卫生院院长
李文忠 梧桐树乡卫生院院长
杨 杰 白土岗乡卫生院院长
曾少云 农场医院院长
侯占陆 谢家井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杨学林 西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杨德生 文化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杨 勇 北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王金录 水木灵州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贾 峰 鸿瑞妇产医院、灵州医院院长
武 彪 康源医院院长
杨志军 同仁医院院长
顾建民 仁和医院院长
蔡凌峰 新区医院院长
杨政营 康健医院院长
郝 鹏 杏林医院院长
杨秀莲 唐都医院院长
徐庆明 东方医院院长
杨学龙 恒康胃肠病专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执法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王彦海,副主任保自祥,联络员梁自文,具体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
附件2:
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核查情况统计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 | 摸排线索总数 | 线索来源情况 | 录入全国扫黑平台线索数 | 公安机关初核线索数 | 线索移送处理情况 | ||||||||||||
群众举报数 | 上级转办数 | 成员单位移送数 | 公安机关摸排数 | 其他 | 进入立案侦查涉黑涉恶 | 进入立案侦查一般刑事案件线索数 | 进入立案调查治安案件线索数 | 作为治安乱点整顿线索数 | 查否线索数 | 纪委监委受理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数 | 向纪委监委移送反映党员干部其他形式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数 | 向组织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数 | 向相关部门通报行业管理问题线索数 |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