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灵武市本级财政决算已于2024年7月30日经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规定,现将2023年灵武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公开如下,热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106000万元,调整预算数116000万元,实际完成14710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的126.8%,超收31109万元,同比增长47.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0479万元,同比增长85.4%,占比为75.1%;非税收入完成36630万元,同比下降9.4%,占比为24.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654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的89.9%,同比增长6.4%。其中:基本支出1144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1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99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5728万元,上年结余518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604092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549万元,上解支出307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4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1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514141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89951万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38620万元、年终结转2024年使用5133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26000万元,实际完成2749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5.7%,超收1493万元,同比下降38.7%。上级补助收入1963万元,上年结余19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927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729万元,同比增长57.6%,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4231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69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1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8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93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04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滚存结余37422万元。
五、2023年自治区对灵武市本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23年,自治区对灵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共计31998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09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006万元。比2022年增加5786万元,增长1.8%,具体情况如下:
1.返还性收入6035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2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35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606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4874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0945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9106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792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752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048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98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1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0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52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5352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6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060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56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615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79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24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61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7239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20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0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15万元,国防16万元,公共安全2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万元,卫生健康657万元,节能环保7155万元,城乡社区1494万元,农林水16653万元,交通运输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5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万元。支付12282万元,支付率37.2%。
(二)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情况。2023年自治区对灵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96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5万元,其他收入1958万元。支付1132万元,支付率57.7%。
六、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自治区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82137万元,截至年末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为635567万元,分结构主要是:一般债券489494万元、专项债券137527万元、向外国政府借款1514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7032万元。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5728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73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58428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新增债券主要用于灵武市道路交通建设、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排涝(海绵城市)、民生“十心实事”、乡村振兴衔接、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等项目。
2023年偿还(化解)债务本金34744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本金17300万元,自行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本金1350万元、向外国政府借款到期还本52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到期还本452万元(其中汇率变动化解国际组织借款本金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到期本金15590万元。
2023年支付债务利息2147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5541万元,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9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47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5444万元。
七、灵武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灵武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89.5万元,为全年预算数的97.3%,较2022年减少586.3万元,下降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226.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8.73万元,下降61.9%。2023年全市预算单位共计购置车辆13辆,其中:东塔镇政府1辆、园艺实验场1辆、白芨滩林场1辆、司法局1辆、纪委监委1辆、市场监督管理局1辆、农业农村局1辆、公安局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56.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8.0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2023年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将执法执勤车辆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各种交通装备油耗、维修、保险等费用记入交通装备消耗费,不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反映,公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下降20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工商业联合会参与承办“知名晋商银川行”活动,产生公务接待费用;银川高新区管委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幅较大。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贯穿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一是制度建设方面。2023年我市修订出台了《灵武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灵武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灵武市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等,形成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保障”的良好局面。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相关文件精神,下发《灵武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暨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提出“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总原则,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与预算同步编报、审核。二是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2023年我局从2022年重点项目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中选取了15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关注基础教育、乡村振兴、生态保护、重点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涉及预算金额6亿元。分别为:灵武市2020-2022年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2022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塔镇果园村的长枣设施温棚项目、梧桐树乡沙坝头村西瓜种植园拱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日光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灵武市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奖补资金项目,灵武市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灵武市环卫工、军人、原市场分流人员工资及社保费项目,灵武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灵武市2022年度社区人员工资及网格员工资社保及管理费,灵武市2022年黄河绿洲奶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整体绩效评价,灵武市2021—2022年度马家滩镇西三村、大羊其村采煤塌陷区搬迁安置资金,灵武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灵武市城区道路维修改扩建项目,国道211线灵武市新杜路口至白土岗段公路工程,2022年灵武养殖基地道路硬化项目,灵武市泾兴村至西三村道路拓宽项目。形成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到三级指标)及评分标准15个,充实了灵武市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库,为今后开展同类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按照《灵武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目标编审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预算绩效目标编审领导小组对2023年开展的15个绩效评价项目报告进行了集中会审,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严格进行审核,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准确。所有财政资金坚持“无绩效不预算”,预算绩效覆盖率达100%。预算绩效逐步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力争做到预算绩效全面覆盖。财政部已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所提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将评分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上。四是下一步工作措施。继续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建立更加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第一责任人意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构建效益财政,在年度预算的编制过程中,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重点,制定绩效目标,并按照绩效目标细化项目内容。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加强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继续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结果应用机制,建立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评价结果的透明度,提升绩效、责任意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结合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