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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77X/2023-0009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0-31
责任部门 灵武市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2022年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2022年灵武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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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灵武市本级财政决算已于2023年10月20日经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规定,现将2022年灵武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公开如下,热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宁东管委会的积极配合下,灵武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和落实市人代会批复的年度预算和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预算约束,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92000万元,调整预算数98600万元,实际完成100012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的101.4%,超收1412万元,同比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9588万元,同比下降3.4%,占比为59.6%;非税收入完成40424万元,同比增长29%,占比为40.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895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的89.2%,同比增长35.2%。其中:基本支出1164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4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200万元,上年结余58957万元,调入资金79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55891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958万元,上解支出25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1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507044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51872万元,全部结转2023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18000万元,调整预算数22000万元,实际完成4484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的203.8%,超收22844万元,同比增长62.7%。上级补助收入1797万元,上年结余7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412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957万元,同比增长82.6%,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357万元,调出资金7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为3429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98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8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91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90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滚存结余43470万元。

五、2022年自治区对灵武市本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22年,自治区对灵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共计3142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96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560万元。比2021年增加59403万元,增长23.3%,具体情况如下:

1.返还性收入6035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2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235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606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4874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9605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9065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292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659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506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6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1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0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9880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84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6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936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895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6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6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35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91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1884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1703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281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56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075万元,国防23万元,公共安全10万元,教育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7万元,卫生健康533万元,节能环保10397万元,城乡社区2608万元,农林水7212万元,交通运输101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31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8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48万元。支付17035万元,支付率59.6%。

(二)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情况。2022年自治区对灵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79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6万元,其他收入1791万元。支付1124万元,支付率62.5%。

六、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666609万元,截至年末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为594583万元,结构主要是:一般债券432416万元、专项债券153117万元、向外国政府借款1566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7484万元。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22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623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99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主要用于灵武市城区道路维修改扩建项目、灵武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灵武市城市防洪排涝项目、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项目、灵武市边沟(水洞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临河镇上桥村长枣冷库及长枣晾晒场建设项目、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日光温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崇兴镇各村渠道砌护等项目。

2022年偿还债务本金75521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本金62300万元,自行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本金3391万元、向外国政府借款到期还本53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到期还本4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到期本金9357万元。

2022年支付债务利息2234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6387万元,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10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16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5782万元。

七、灵武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灵武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75.8万元,为全年预算数的98.4%,较2021年增加305.33万元,增长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595.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7.91万元,增长81.8%。2022年全市预算单位共计购置车辆23辆,其中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辆、纪检委1辆、公安局15辆、灵武市中医医院1辆、疾病控制中心1辆、融媒体中心1辆、水务局3辆。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增长幅度大的原因主要是中医院购置移动核算检测车1辆价值3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57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65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现有车辆老化等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灵武市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发生接待费用1.4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灵武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指南》等文件精神,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贯穿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制度建设方面:先后转发了《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灵武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灵武市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灵武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灵武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灵武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设置专职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基本形成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保障”的良好局面。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坚持所有财政资金“无绩效不预算”原则。一是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总原则,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与部门预算同布置、同上报、同批复、同公示,做到全覆盖;二是年中追加预算资金由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绩效目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三是年中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将监控结果应用至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四是年度终了后,开展预算单位的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分析问题并将结果应用到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2022年对35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整体部门绩效评价项目4个,社保基金项目1个,债券资金项目7个,其他项目23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根据《灵武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目标编审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预算绩效目标编审领导小组对35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进行集中会审,严格审核。对各重点项目支出进行综合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15个,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20个。强化预算绩效和预算编制的结合。市财政已督促各相关单位针对绩效评价报告所提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强调在今后工作中,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对于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起到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项目申请的有力依据,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项目进行有力的支持或优先安排,对结果较差的项目降低资金支持力度,例如:通过中期绩效监控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23年预算编制压减、取消预算支出项目41个;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评价结果为优,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予以补助融资担保公司体系建设资金279.97万元;灵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2023年部门预算作为重点保障项目,按照实际需求与2022年持平。通过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使得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资金分配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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