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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5-0015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5-08-28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灵武市政协十三届第四次会议4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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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室:

现就马金风、唐铭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4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中“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违法提速现象,依法查处占道销售和停放行为”的建议

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一方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全链条检查,重点排查违法改装提速、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等行为,对查实的违规商家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形成源头管控震慑力;另一方面,我局将加大城市道路巡查频次,对电动自行车占道销售、违规停放阻碍交通的行为及时清理整治,切实维护市容环境与道路通行秩序。

二、针对“群防群治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

我局将与市公安局紧密协作,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市公安局已通过抽调治安警力、设定严管街、安排路口警力定人定岗等方式,采取“劝导+整治+宣传”及“一登记二警告三处罚”的措施,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23544起,后续将持续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同时,我局将协同交通部门与辖区内外卖企业对接,推动企业建立外卖员交通违法内部处罚制度,明确违规惩戒措施,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外卖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从行业内部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 “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加大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治理” 的建议

我局将配合市公安局、运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结合我市交通实际,协助划定电动自行车禁行路段与禁行时段,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在禁行区域、重点路段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非法营运、禁行时段违规通行及城区禁止区域乱停乱靠、侵占城市道路的电动自行车,协助做好查处与车辆扣留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治理合力,有效遏制非法营运及违规停放问题。

四、针对“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政策,发动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劝导”的建议

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及各街道、社区拓展宣传渠道。市公安局通过开展“七进”活动、悬挂横幅15条、曝光事故典型案例8次、制作主题短视频4次、面对面宣讲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 余份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后续我局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每日利用广场公园、环卫及第三方清扫保洁车辆音频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相关内容10辆次;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媒体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送本单位职工驾驶非机动车规范行驶的具体要求和正面案例;同时,深入街道、社区,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入户讲解等方式,向居民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与安全出行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后续我局将持续优化治理措施,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城市交通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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