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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4/2020-0003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8-15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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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翟明霞代表:

翟明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强制认定标准为2000年以前建设小区。佳乐苑小区为2000年以后建设,不满足要求,故无法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我局对全市物业服务小区建设充电桩情况开展摸排工作,最终确定对镇河塔B区、灵州花园二期、鑫盛绒都B区、柳园小区、盛世家园等5个小区实施2020年居民小区充电桩改造工程,安装雨棚及充电桩11组165米,充电头180个,该项目目前已完成。

联系人:黄晓琴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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