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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4/2020-000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8-15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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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5号提案的答复

何萍委员:

何萍委员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及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19〕16号)文件中老旧小区认定标准,我局联合市城区街道办针对全市小区进行仔细排查,确定了符合改造条件的南苑小区东西区、北苑小区南区、灵春花园B区等14个小区69栋楼1280户。

我局统筹安排,对符合改造的小区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对供暖管道、上下水、监控、路灯以及路面硬化等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南苑小区东西区、北苑小区南区、灵春花园B区、北门药材公司小区、邮政局家属楼、新华侨粮站家属、人寿公司保险楼、一建厂家属楼、一毛厂家属楼、嘉宁楼、农行楼等改造均已完成。

联系人:薛  杨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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