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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2-00099 文  号 灵综执罚决字﹝2022﹞12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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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王学江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640382********29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灵综执罚决字﹝202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于2022年5月30日在灵武市富兴街咏兴商业中心12号楼9号房门口人行道上擅自堆放物料的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1
处罚决定日期2022/06/23
处罚有效期2023/06/23
公示截止期2023/06/23
处罚机关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2MB1862198T
数据来源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2MB1862198T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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