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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066273x/2022-0005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6-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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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银川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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