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4号)要求,2025年第一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119户,报废机具119台,使用国债资金409630元;第一批自治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8户,报废机具8台,使用国债资金110000元。现对拟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如有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0951-4021412,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38760,灵武市财政局 0951-4021067。
附件:1.2025年灵武市第一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
2.2025年灵武市第一批(自治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