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2023年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灵武市2023年奶产业性控冻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先对灵武市2023年奶牛产业性控冻精补贴项目8-10月性控冻精使用情况进行了初验,后联合灵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财务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附件:灵武市2023年奶产业性控冻精补贴项目拟支付资金表(8-10月)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