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要求,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种公羊良种补贴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附件:2021年滩羊种公羊投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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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