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的影响,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1〕17号)文件要求,全市坚持精准识别、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则,按照补贴政策,对实际种粮农民种植的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粮食播种面积发放一次性补贴,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托管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按照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发放对象。
按照自治区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10.43元,全市各村在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基础上,按照农户申报、村级核实汇总、乡镇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核定我市8乡镇(含宁东镇)61个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221642.085亩,其中:东塔镇3697.77亩、临河镇3076.13亩、崇兴镇56387.24亩、郝家桥镇71456.045亩、白土岗乡18450.28亩、马家滩镇1930.32亩、宁东镇808.03亩,梧桐树乡65836.27亩,共需发放补贴资金2311726.95元。
现将我市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分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符合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政策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可在公示期内向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1412”电话举报,来电来信应告知真实姓名,不得诽谤、诬告。
附件:1.灵武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2.东塔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3.临河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4.崇兴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5.郝家桥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6.白土岗乡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7.马家滩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8.宁东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9.梧桐树乡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