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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7/2021-0030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7-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涉农资金补贴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种公羊良种补贴

灵武市2021年种公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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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实施好2021年种公羊良种补贴项目,推进我市羊产业良种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2021年我市推广滩羊种公羊补贴任务300只。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养羊户使用良种的积极性,加快我市羊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滩羊地方良种保种开发利用及肉羊改良力度,促进我市羊产业快速发展。

二、补贴原则

为确保国家滩羊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种公羊补贴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合同管理、农民受益、专款专用和1:30公母比例的原则。

三、补贴范围、规模、标准

(一)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

2021年我市种公羊投放范围以中部干旱带滩羊主产区为主。滩羊种公羊补贴任务300只,其中:马家滩镇100只,白土岗乡100只,郝家桥镇狼皮梁服务区50只,郝家桥服务区50只。

种公羊投放对象以规模化养殖场、园区、合作社及存栏30只以上繁殖母羊的养殖户为主。

(二)补贴品种与规模

2021年补贴品种为滩羊种公羊,补贴规模为100只以上养殖场(户)、园区。

(三)补贴标准

在招标价的基础上每只种公羊国家补贴1000元,共计补助资金30万元,不足部分由养羊户自筹。

四、供种程序

(一)供种场确定

由宁夏畜牧工作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质评定供种的种羊场。种羊场认定后,在宁夏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的种羊场进行招标。

(二)种公羊鉴定

引进的种公羊必须由自治区种羊鉴定专家小组对种羊场拟提供的种公羊进行系谱审查,并按照各品种种公羊标准进行体重、体尺、品种特征等鉴定。种公羊须一岁以上,达到特、一级标准,且佩戴耳标,系谱档案齐全,具有检疫合格证明。并且鉴定、检疫合格的种公羊名单在宁夏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三)种公羊调购

按照宁夏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的供种场及鉴定、检疫合格种公羊名录,与种羊场签订种羊采购合同,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投放,并报自治区畜牧站备案。

五、资金兑付办法

在调运种公羊时,先给种羊场兑付自筹资金,种羊场出具相关票据。调购任务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凭采购合同、销售发票将国家种公羊补助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给供种场。

六、实施进度安排

6-9月份,完成养殖户摸底、种羊招投标工作,签订供种合同。

10月份,完成种公羊采购、投放工作。

11月中旬,完善项目执行内页资料及验收。

11月下旬,完成补贴资金兑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责任到人”的原则,分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实施小组。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冯兴明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鹏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生产办主任

徐正国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2、项目专家小组:

组  长:冯兴明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兽医师

成  员:徐正国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任  杰  灵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兽医师

刘  斌  灵武市动物疾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中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提高种羊引进质量及改良使用的科学性。 

3、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冯兴明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徐正国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淑萍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杨自胜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黄金梅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畜师

潘丽媛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畜师

方艳芳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余  勤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狼皮梁服务区负责人

李阳东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郝家桥服务区负责人

赵灵生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马家滩服务区负责人

王继东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白土岗服务区负责人

本项目由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作为实施单位,第一责任人冯兴明,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并与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服务区签定项目种羊购入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种公羊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机制,分级落实责任。制定项目实施目标和管理考核办法,量化各项任务、指标,严格考核。

1.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为种公羊补贴项目的管理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监督管理项目区各乡镇的项目实施。

2.灵武市财政局:拨付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等。

3.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灵武市项目实施方案。督促、指导项目区进行种公羊采购,开展项目宣传和培训,编写报送本市项目总结。并组织做好采购种羊的登记、发放、个体信息计算机录入等工作。

4.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服务区:负责所辖片区养殖户摸底、遴选、种羊引进、种羊投放及后续监管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和种羊场要对国家种公羊补助资金设立专户,建立资金使用和种羊调配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在保证项目实施效果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兑付国家补助资金,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四)严格项目实施

根据宁夏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市具体方案,严格筛选、确定羊良种补贴村以及受益农户、养殖场(园区),并公示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以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使国家良种补贴政策成为真正受惠于民的民心政策。并加强种公羊使用管理,建立种公羊可追溯和串换使用制度,提高种公羊利用效率。对统一采购的种公羊因年龄过大等原因需要淘汰、或发生死亡等,必须上报辖区内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服务区登记备案。

(五)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扩大良种补贴项目的影响,将对本市项目实施情况要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方便项目区广大技术人员和养殖户查询和进行社会监督,设立种羊补贴项目监督电话(0951-4021402),并设立信息查询网站,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八、检查验收

2021年11月下旬,完成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总结和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上报宁夏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宁夏农业农村厅畜牧工作站。

1.验收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

2.验收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实施任务分配及责任书签订;种公羊档案、计算机录入;种公羊投放农户、养殖场(园区)花名册与合同;自筹资金、国家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自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抽查10%以上良种补贴养殖户名单及种羊登记和计算机录入情况。

3.验收人员及职责: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财务、专家组、纪检、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服务区负责人组成。具体分工:专家组负责做好现场验收的全面工作,财务、项目办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核查,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服务区配合种羊投放情况抽查。

4.验收形式:采取查阅内业、实地投放和抽查方式相结合进行。


附件1:任务分配表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7月7日


附件1               

任务分配表

乡(镇)服务区名称

任务量(只)

备注

郝家桥镇郝家桥服务区

50

郝家桥镇狼皮梁服务区

50

白土岗乡服务区

100

马家滩镇服务区

100

合计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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