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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7/2021-0002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22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涉农资金补贴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农业物联网

灵武市2021年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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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奶牛养殖实际情况,制定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1年农业物联网项目以扶持发展自治区确定的5大主导产业为目标,在奶产业方面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建设奶牛物联网技术示范点1个,促进物联网技术与奶牛饲养管理深入融合,提高现代奶业生产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开展提质增效,增加养殖效益。

二、建设任务

畜牧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建设

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奶牛养殖园区物联网建设。

建设要求:通过引进视频监控、发情监测、全混合日粮饲喂监控、牧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牲畜活动、发情、疾病、饲养等进行全程监测,并整合各系统数据资源,通过数字化管理模式对养殖

基础数据进行采集、预警、分析与传输,实现管理信息流程化、现代化,有效提高饲养精准化管理水平。奶牛发情检出率达到 90%以上,提高20%以上;全混合日粮投喂准确率提高20%,减少饲料浪费10%。通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使牧场监控做到基本无死角,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控制能力,降低损失和潜在风险,提高牧场的经济效益。

三、示范点建设基本条件

畜牧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奶牛示范点规模达到2000头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银川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优先考虑。

基础设施要求:要达到农业农村部“六化”要求,即:畜牧

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

化和监管常态化。

信息网络配套设施要求:要具备互联网光纤接入,出口带宽达到10M以上;养殖场内各圈舍与管理中心实现局域网接入(有线或无线),带宽网速需达到50M以上,拥有静态IP地址或具备可实现地址映射的路由器

四、资金安排及使用环节

通过引进视频监控、发情监测、全混合日粮饲喂监控、牧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管理信息流程化、现代化,有效提高饲养精准化管理水平建设奶牛物联网技术示范点1个,每个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

五、进度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1-3月份)。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撰写;完成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落实经营主体、实施地点、建设规模等。

(二)全面行动阶段(4-11月份)。参照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养殖场进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培训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整理和完善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自查自验,组织上级业务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及时评价和总结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成效和经验,并在全市所有规模牛场进行示范推广。

五、效益分析

通过引进视频监控、发情监测、全混合日粮饲喂监控、牧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牲畜活动、发情、疾病、饲养等进行全程监测,并整合各系统数据资源,通过数字化管理模式,对养殖基础数据进行采集、预警、分析与传输,实现管理信息流程化、现代化,有效提高饲养精准化管理水平。奶牛发情检出率可从70%提高93%,TMR全混合日粮饲喂监控系统可使提高饲喂精准度提高的95%-98%,每头牛年均饲料损失减少15%。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统筹安排、责任到人”的原则,保证该项目任务全面的落实和顺利实施,成立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实施组,全面落实“三个精准到位”要求(即技术措施精准到位、成本控制精准到位、行政督导服务精准到位)。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武  波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占林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少林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措施等,确保项目各项任务的完成。

2、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王占林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少林  高级畜牧师   何太国  高级畜牧师

倪  飞  助理畜牧师   丁小琴  助理畜牧师

李雯萱  技术员

(二)做好技术服务。由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小组深入项目单位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三)严格项目监管管理和验收工作。项目前期政策公开,验收采取听取项目实施单位的汇报、查阅项目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验收结果公开,补助资金公开,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

)强化绩效评价和考核。将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督促该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实施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措施落实、实施效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七、项目验收

1.组织验收:先由畜牧水产中心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初验。后由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牵头,联合市财政、农业农村局纪检、项目办、财务等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终验。验收采取现场听汇报、询问、查看实物和内页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公示:将项目验收情况及考核结果,在灵武市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局、乡镇、村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畜牧水产中心支委会、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先后对项目实施情况再次审核,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银行代付形式直接拨付企业公户。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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