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文件要求,滩羊产业下达资金150万元,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2021年滩羊养殖示范村建设和“300”模式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标准化水平,结合我市滩羊产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2021年我市培育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任务15个。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滩羊产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形成集聚效应,促进我市滩羊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7个乡镇共计培育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15个,其中:梧桐树乡3个、崇兴镇3个、马家滩镇3个、白土岗乡3个、郝家桥镇1个、临河镇1个、东塔镇1个。各乡镇具体任务分配表及申报对象见附件1、2。
(二)资金使用范围及补助标准
培育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15个,改(扩)建圈棚、饲喂通道,配套完善青贮池、饲草料棚、消毒室、堆粪场等基础设施,配套TMR混合日粮机、电动投料车、饲草料加工机械等设备,每个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1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养殖场位于适养区,实现四区分离。即:生活区、饲料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且不得将粪污处理区建设到上风向。
2、养殖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及《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养殖场未享受过自治区级项目给予支持。
4、滩羊存栏300只以上1000只以下,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
5、配套青贮池、饲草料棚、消毒室、堆粪场等基础设施。
6、配套种植饲草,实现种草养畜。
7、防疫卫生管理到位,有完善的防疫档案。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根据自治区项目任务、资金下达文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名单筛选。各辖区畜牧兽医工作站服务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筛选产业基础好、发展后劲足的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由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三)资金兑付。2021年10月30日前,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完成自验,将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培育项目的相关材料报市级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验收结果经公示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兑付资金。
五、实施进度安排
2021年1-2月份,确定筛选上报名单,前期申报,各项手续的办理。
2021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投入生产运营。
2021年9月中旬,完善项目内业资料及自查验收。
2021年10月,完成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组织验收,验收结果经公示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兑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占林 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副组长:徐正国 畜牧水产中心高畜师
成 员:孙淑萍 畜牧水产中心高畜师
潘丽媛 畜牧水产中心助畜师
邢智华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杨自胜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方艳芳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黄金梅 畜牧水产中心助畜师
陶占军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及验收、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支付等。
(2)技术指导组:
组 长:徐正国 畜牧水产中心高畜师
副组长:孙淑萍 畜牧水产中心高畜师
成 员:潘丽媛 畜牧水产中心助畜师
邢智华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杨自胜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方艳芳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黄金梅 畜牧水产中心助畜师
陶占军 畜牧水产中心畜牧师
史春芳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东塔服务区负责人
马天艺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崇兴服务区负责人
王继东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白土岗服务区负责人
李学军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梧桐树服务区负责人
余 勤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狼皮梁服务区负责人
赵灵生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马家滩服务区负责人
荀 军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临河服务区负责人
负责项目技术项目申报、审核及技术指导、实地督查与指导项目进展等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的要求实施,做到标准到位、质量到位,要求养殖场补贴资金建立专账管理,建立规范完整项目档案,加强对申报项目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审查。
3、强化技术服务。整合产业技术力量,重点围绕基础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开展分级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滩羊养殖“300”模式家庭牧场建设中存在的技术难题。
附件:1.各乡镇任务分配表
2.2021年灵武市滩羊“300”模式家庭牧场培育项目申报表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