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灵武市崇兴镇原新华桥老镇区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组织专家对《灵武市崇兴镇原新华桥老镇区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出具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索 引 号 | 640181-127/2020-0030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06 | |
责任部门 | 审批服务室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所属“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灵武市崇兴镇原新华桥老镇区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收悉。经审核,你单位组织专家对《灵武市崇兴镇原新华桥老镇区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出具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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