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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10月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养老机构: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社会救助政策文件精神,经市本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复核,现发放2021年10月份城乡低保对象(含领取高龄津贴人员)、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资金4793261.2元。其中:

1.领取高龄津贴人员。2021年10月,全市共有城乡低收入高龄老人1022户1022人,共计发放高龄津贴568900元。其中,城市高龄107户107人,发放资金59600元;农村高龄915户915人,发放资金509300元。

2.分散特困供养人员。2021年10月,我市共有分散特困人员185人,月供养标准833元,失能人员护理标准120元,发放分散供养资金共计174025元。其中:农村分散特困144人,资金额135192元;城镇分散41人,资金额38833元。

3.集中特困供养人员。2021年10月,我市共有集中供养人员149人,月供养标准1250元,完全失能人员护理补贴1170元,部分失能人员护理补贴702元,其中完全失能57人,部分失能人员73人,供养资金共计304186元。分别由:中心敬老院供养54人,共计拨付供养资金107046元;民族综合福利院供养38人,共计拨付供养资金74878元;福灵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供养57人,共计拨付供养资金122262元。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21年10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49户8005人,共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615443.2元。其中,城市低保1088户1845人,发放资金925901.8元;农村低保3761户6160人,发放资金2689541.4元。

5.集中托养人员兜底保障资金。2021年10月,全市共集中托养8户11人。城市低保户市财政兜底保障682元,农村低保市财政兜底保障4836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财政兜底保障1000元,共计拨付兜底保障资金6518元。其中:民族综合福利院托养4户6人,拨付资金3172元,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托养4户5人,拨付资金3346元。

6.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2021年10月,我市共有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183人,共计发放资金124189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0人,发放资金8389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户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24人,发放资金22488元;社会散居孤儿19人,发放资金17803元。

以上资金将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对应专户核拨,望你们接到通知后,继续做好困难群体复核及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1.灵武市2021年10月城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

     2.灵武市2021年10月农村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

     3.灵武市2021年10月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4.灵武市2021年10月城镇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5.灵武市2021年10月中心敬老院集中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6.灵武市2021年10月民族综合福利院集中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册

     7.灵武市2021年10月福灵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集中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8.灵武市2021年10月份城市低保金发放汇总表

     9.灵武市2021年10月份农村低保金发放汇总表

     10.民族综合福利院2021年10月集中托养资金拨付表

     11.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10月集中托养资金拨付表


                                                     灵武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史俊玲 1820965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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