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银川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等四项救助补助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8〕211号)、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工作的通知》(银民发〔2019〕131号)、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移民地区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0〕28号)要求,现有132人符合发放2021年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资金条件,共计发放资金52.4万元,其中:
1.低保家庭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含民族预科)的大学生第一学年每人救助6000元,共计17人10.2万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人救助4000元,共计48人19.2万元;总计65人29.4万元。
2.低保家庭子女考入专科院校的大学生第一学年每人救助5000元,共计14人7万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人救助2000元,共计18人3.6万元;总计32人10.6万元。
3.低收入家庭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含民族预科)的大学生第一学年每人救助3000元,共计2人0.6万元;考入高职(专科)院校的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共计2人0.4万元;总计4人1万元。
4.低收入家庭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含民族预科)及高职(专科)的大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人救助2000元,共计17人3.4万元。
5.孤儿家庭子女考入考入本科院校(含民族预科)的大学生第一学年每人救助6000元,共计2人1.2万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人救助4000元,共计1人0.4万元;总计3人1.6万元。
6.孤儿家庭子女考入专科院校的大学生第一学年每人救助5000元,共计4人2万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人救助2000元,共计2人0.4万元;总计6人2.4万元。
7.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考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学年救助8000元,共5人4万元。
附件:灵武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登记表
灵武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纪 隆 0951-402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