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防接种单位: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接种单位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卫办发[2019]40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局积极组织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疫苗管理情况,包括疫苗储存、运输,冷链温度监测,过期疫苗处置等。
2.信息管理情况,包括疫苗接种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二、排查情况
(一)预防接种单位基本情况。
灵武市辖区共有预防接种接种单位86家,其中城镇接种门诊5家、乡级接种单位9家(其中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8家)、产科接种单位4家、市人民医院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1家、村级接种单位67家。
城镇接种门诊均实现打印机打印接种卡/证;崇兴镇卫生院、临河镇卫生院、白土岗卫生院部分村级接种单位集中在乡级接种,部分实现打印机打印卡/证。
(二)预防接种单位排查情况。
截止2019年3月20日,市疾控中心完成了辖区内86家预防接种单位的排查工作,覆盖率100%。
大部分预防接种单位都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在疫苗管理、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录入和冷链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改进。通过自治区、银川市对部分预防接种单位的抽查和各预防接种单位自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接种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了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经排查,未发现各单位存放接种过期疫苗,部分预防接种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其中村级接种单位存在问题较多。
共性问题:
(一)出入库记录
1、2017年和2018年出入库记录不规范,疫苗规格、剂型、出入库填写有误,库存数量有逻辑错误,未按照“一苗一批号”的要求分批号记录,多批号疫苗存在混记混用现象;部分出入库记录与疫苗运输单、儿童接种卡及信息系统记录的疫苗批号、有效期不一致。
2、2017年和2018年出入库记录不完整,批号、有效期、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批准文号等信息空项;进口疫苗未填写进口通关编号。
3、产科医院2018年出入库记录未使用2016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的出入库记录表。
(二)疫苗运输单
1、疫苗运输记录填写不规范(运输温度、环境温度、冰排状态均为空项或错项),部分送货人、收货人签名为机打。
2、疫苗运输记录涂改严重,与出入库记录信息不符。
(三)冷链温度监测
1、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不真实,部分单位温度记录格式化。
2、温度记录不及时、不规范,部分单位冰箱温度记录2次间隔小于6小时。
(四)过期失效疫苗管理
1、未填写过期、失效疫苗交接二联单;过期疫苗未按照要求按时进行出库记录。
2、未建立过期、失效疫苗登记册。
3、破损疫苗佐证资料不全,未提供相关图片及说明。
(五)库存管理
1、库存疫苗数量、批号与出入库记录不一致。
2、未按日进行疫苗库存管理,有按周或月记录疫苗使用的情况。
(六)接种信息管理
1、儿童接种卡疫苗批号、有效期与出入库记录不一致。
2、未及时记录或打印儿童接种卡,疫苗接种信息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不一致。
3、村级接种单位儿童接种证疫苗接种信息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不一致。
4、手工填写接种卡(证)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信息不一致或接种信息记录不完整现象。
5、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手动录入的疫苗有效期有误,与批签发合格证有效期不一致。
个性问题:
1、狼皮梁卫生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混乱,两个月未记录冰箱温度。狼皮梁卫生院和东塔镇卫生院允许村医自行领取疫苗,未进行疫苗数量和信息核对即确认签字。
2、王家嘴子村卫生室卫生环境脏、乱、差,无消毒设施和急救药品,接种人员安全操作意识差,预防接种知识贫乏,对“三查七对”制度不够掌握,接种室无消毒记录等问题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接种隐患。
3、郝家桥镇卫生院对疫苗管理自查工作不重视,未开展自查工作。
4、灵武市医院产科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水木灵州社区卫生服务站、梧桐树乡卫生院、狼皮梁乡卫生院、河忠村卫生室、李家圈村卫生室等接种单位出入库记录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存在累计较长时间出库一次的现象。
5、梧桐树村卫生室、史家壕村卫生室、陶家圈村卫生室等接种单位存在2017年或2018年出入库记录存在丢失或缺失的情况。
6、李家圈村卫生室、泾兴村卫生室冰箱温度记录超出2-8℃范围或温度计损坏,未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冰箱温度;杜家滩村卫生室冰箱温度记录未签名。
7、梧桐树乡、白土岗乡存在村级接种单位将剩余疫苗退回乡级时无疫苗运输记录。
8、大部分村级单位接种室接种室、登记室、留观室未区分,且接种室温度较低。
四、意见和建议
(一)各预防接种单位在接收、下发疫苗过程中,认真核对每种疫苗的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规格等信息,确定无误签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并再次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进行核对。
(二)严格按照2016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和 “一苗一账”的原则,建立出入库记录,按批号进行登记,不同批号的疫苗单独记录。保证出入库记录准确无误,并及时整理、归档。
(三)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乡级集中接种,杜绝村级接种单位将未接种完的疫苗退回乡级,降低冷链运转风险,保证疫苗效价,更有利于及时记录或打印儿童接种卡(证),疫苗接种信息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四)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工作制度,在登记儿童接种信息时核对库存疫苗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在接种疫苗时再次核对接种证记录的疫苗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和有效期是否与所接种的疫苗一致。
(五)乡级预防接种单位一律实行疫苗扫码入库,杜绝手动添加疫苗入库信息。
(六)建立失效或过期疫苗登记册,详细记录疫苗的各项信息,过期疫苗交接单必须有双方的签字、盖章,及时进行交接。
(七)已合并到乡镇卫生院接种的村级接种单位,加强村级接种单位的管理工作,及时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进行订正。
(八)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记录儿童接种证(卡)疫苗接种相关信息,保持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一致性。
(九)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加强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