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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97A/2024-0001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16
责任部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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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教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化进程,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现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建立完善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领导,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教体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日常工作,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安排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统一调度,明确执法主体,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规范执法,执行“一套标准”保障体系。加强执法人员技能培训,统筹校园教育教学、体育中心等科室和局属单位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保障行政裁量权、行政处罚权落实到位。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

2.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市教育体育局基层综合执法的职责和权限,根据权力清单涉及权力事项共19项。其中行政审批3项,主要有临时占用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举办健身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行政许可1项,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行政处罚主要关于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或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等行为的处罚等10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教体局涉及行政执法科室及事业单位主要有体育中心、教育教学管理室、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室,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3人,持证人员13人,行政执法人员中有公务员编制2人,2023年通过国家行政执法资金考试2人。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增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维护教育体育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3.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教育类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对教育具体管理活动的法定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认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执行。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局机关、各单位、各学校法治第一责任人建设,将依法行政纳入局党委、局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带头述职述法,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组织到位,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依法行政、依规督察,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教体局先后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度检查考核、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消防执法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中小学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幼儿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规范办学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查处,做到公开、透明,维护了教育教学秩序。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含机制建设、法治审核机构及人员配置、执法装备配备等。

一是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自治区教育厅、银川市教育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工作保障,在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人员配备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充实。二是主要聚焦教育体育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以及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目前我单位行政执法主要针对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社会体育行业协会以及体育技术培训机构、台球室等,行政执法以行政检查为主。三是教育行政执法涉及教管、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室、督导室、体育中心等科室,教体局现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录音笔1支,照相机一部。各科室和体育中心只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并没有配备以上行政执法专用装备。今年以来,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6次,安排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130余人次,发放整改通知及检查反馈单位200余份,有效预防了违规违法行动的发生。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是保障行政执法权责统一,行政裁量措施有力。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梳理规范教育体育系统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和人员编制,以行政职权事项为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目前权力清单事项精简为21项,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组织到位,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每年年终对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教育类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反馈,并依法依规处置。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教育体育行业的法律规范和规章,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落实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及时备案,确保政策执行快、管理效能高,充分反映各级党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治审核。对涉及教育体育工作的重大事项,由具体科室负责评审,由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重大执法事项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四新”领域执法。

教体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评价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优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教育教学环境。规范行政检查事项,针对辖区民办教育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体育行业协会以及文体经营场所,联合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的最小化。联合市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旅广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86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76家,学校周边商店5家、打字复印部2家、书店3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9家,有效防范行业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4.落实柔性执法。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创新教育体育行政管理模式,提高教育体育行政管理效能。二是建立柔性治理机制。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行政奖励、优化服务等方式,探索柔性治理机制。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机制,探索指导、劝告、建议、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达到执法目的。三是优化服务。教育体育行政柔性执法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积极能动、柔性灵活的特点和作用,以寻求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为前提,慎用行政处罚等传统行政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四是防范教育体育行政执法风险,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执法检查和“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法治环境。

(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1.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教体局重点对各学校(园)重点对燃气使用、校舍安全等10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反馈,加强问题排查整治和清零销号。教体局成立灵武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小组4个,累计检查学校129所,发现问题隐患245条,已整改245条,已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对全市54所学校学生食堂燃气、电器灶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6所学校灶具灶头未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目前未安装自动熄火装置的食堂已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鹏达校车公司31辆校车和4所幼儿园4辆自备校车进行专项督查,有效遏制了校园周边及校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经组织开展校舍及消防验收情况排查,全市处于地震断裂带200米范围内4所学校,楼堂馆所顶部无堆积杂物,无C级和D级危房。教学楼通过消防验收135栋,未经消防验收19栋,住宿楼28栋,正在整治。四是全市体育场馆10个,报告厅(礼堂)13个。体育馆排查隐患2条,立整立改2条。五是实验室方面经排查统计,各学校物理实验室31个、化学实验室全市24个、生物实验室23个、科学实验室36个、配备洗眼器数64个。通过排查整治,及时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

2.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调整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小组,成立了案件合议小组,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严格遵守国务院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和查处,做到公开、透明。有关执法内容通过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在行使执法权力的过程中,通过新媒体、政府网站接受社会人员监督,做到了公开、透明。四是做好全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受理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来件732件,微博投诉件5件,人民网领导留言板7件,今日头条1件,信访平台转办件15件,及时上报率为100%,办结率为100%。我局接到信访件能够及时签批交办,及时处理,信访件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对疑难问题和敏感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信访件报结率达100%。对不符合政策的不合理要求,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和说服教育,做到以理服人。

3.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灵武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梳理规范教育体育系统行政职权目录清单,以行政职权事项为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目前权力清单事项为21项,实现了“三级四同”。二是及时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属各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召开培训会议,加强“三项制度”的学习力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让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掌握行业规范和自己职责,渠道信息畅通,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三是依法行政、依规督察,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教体局先后开展了校园安全管理年度检查考核、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消防执法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学前教育规范办学督察、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中小学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幼儿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规范办学等,维护了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教育行业更好发展。

(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灵武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八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各类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裁量标准,,有力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二是法治建设和行业管理重大决策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教育行业的法律规范和规章,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和查处,有关执法内容通过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在行使执法权力的过程中,通过新媒体、政府网站接受社会人员监督,做到了公开、透明。三是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治审核,对涉及教育体育工作的重大事项,由具体科室负责评审,由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重大执法事项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教育督导室、教管室、安全管理室等科室联合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触摸屏、服务窗口等媒介,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按照“谁执法谁记录”的原则,明确记录的责任主体。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进执法流程和办案流程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教育执法信息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的衔接,提高协同效率。四是是积极进行“互联网+执法”的有益尝试,抓好数据共享、系统整合和标准统一,进一步提高数据汇集效率和数据质量,做好信息梳理、分析工作,深入挖掘信息背后的潜在价值,借助智慧化治理实现执法力量的科学调度、执法资源的深度整合、执法流程的精简优化。

二、2023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或典型经验

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银川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行动,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机制建设,开展“一法两条例”专题学习

一是建立完善校园安全“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校(园)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召开2023年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及区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开展“一法两条例”学习,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全系统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2次,“一法两条例”专题学习会2次,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培训3次。各学校幼儿园召开教师安全工作专题培训会,明确了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校园综治工作中的职责,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

(二)拓展平台,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普及教育

一是召开春季、秋季开展校园安全培训会,对全市中小学校长书记、幼儿园园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等进行了安全工作专项培训,培训1000余人次。二是各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学第一课”、升国旗仪式等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全系统共制定灾害应急预案76份,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防震疏散、防暴反恐演练200余次,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成为学校常态化工作,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充分利用 “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月”等节点,加强“一法两条例”专题学习,发放海报300余张,制作宣传专栏100余块,各类横幅200余条,电子屏1000余条标语,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三)落实“一法两条例”,深化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全市教体局重点对各学校(园)重点对燃气使用、校舍安全等10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反馈,加强问题排查整治和清零销号。教体局成立灵武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小组4个,累计检查学校129所,发现问题隐患245条,已整改245条,已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对全市54所学校学生食堂燃气、电器灶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6所学校灶具灶头未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目前未安装自动熄火装置的食堂已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鹏达校车公司31辆校车和4所幼儿园4辆自备校车进行专项督查,有效遏制了校园周边及校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经组织开展校舍及消防验收情况排查,全市处于地震断裂带200米范围内4所学校,楼堂馆所顶部无堆积杂物,无C级和D级危房。教学楼通过消防验收135栋,未经消防验收19栋,住宿楼28栋,正在整治。四是全市体育场馆10个,报告厅(礼堂)13个。体育馆排查隐患2条,立整立改2条。通过排查整治,及时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虽已制定,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制度分项操作性不强,关于行政执法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都在试行阶段,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信息不畅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还停留在一般工作层面,情况通报制度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导致信息相互封闭,相互监督配合效果难以保证。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对部分执法案件的移送标准、立案标准、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罪与非罪、主观要件等不易把握,造成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看法不一,分歧较大,移送案件的成案率低。四是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足、行政执法处罚难,无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处罚权行使不到位,法治审核机制有待完善、缺乏法治专业资质人员。这些问题和不足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确保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制定完善制度、细化条款、推进行政裁量权实施进程中狠抓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紧盯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督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抓整改,坚决有力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权责统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市教育体育局将结合教育系统权力清单审核公布工作,为规范履职奠定基础。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让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中有机有序地运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强化整改落实,努力增强法治建设实效。全系统将紧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本单位执法案卷从执法程序、裁量权行使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要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口号整改”“书面整改”,防止整改“一阵风”“走过场”,切实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将法治建设抓出成效。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要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联合各职能部门探索和研究符合教育特性和我市实际的教育行政执法的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

(六)强化依法治校,提高校园治理能力。教体局在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在规范学生行为、整顿出行秩序、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下决心、抓落实、见成效。加快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特别要加大对市场、网吧、电子娱乐场所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八)加强培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了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重要性。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宣传,落实各项要求,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裁量权实施标准,根据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的具体违法情形进行相应种类、数额的处罚,并在调查总结报告(或内部审批表)、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裁量权的适用进行表述,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九)强化依法治教,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局机关公开招聘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可以从教师中选拔,特别是从法律专业资质的教师中选聘行政执法人员。局属各事业单位在事业人员招聘时,可根据职责要求,优选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人事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进程,在依法治理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中,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十)齐抓共管,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壮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学校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程中,保障和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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