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市容环境,加强明城墙遗址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灵武市城墙南侧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250号),决定对城墙南侧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征收规划用途为城墙南侧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项目建设,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
二、征收范围
东至中兴路,西至原广电局小区,北至古城墙遗址,南至市工会办公楼南侧(包括:各机关事业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及沿街商业用房)。
三、征收实施部门
实施部门: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灵武市财政局。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将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涉及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摸底、测绘登记,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