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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2-00135 文  号 拟征地(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7-04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征地补偿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灵武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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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征收东塔镇、临河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灵武临港铁路专用线蒙牛支线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铁路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塔镇园艺村,临河镇下桥村、红柳湾村、上桥村、临河村境内。自太中银火车站途径临港产业园区至银川综合保税区,全长15.5公里。

三、征地权属单位

东塔镇园艺村,临河镇红柳湾村、上桥村、下桥村、临河村委员会。

四、土地现状

1.土地面积:约1462.827亩(以现场调査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国有土地约915.2685亩,集体土地约547.5585亩(以现场调査确认结果为准)。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拟征收公告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确认,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其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征收。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编制方案并公告。

六、告知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74日至720日。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对土地或青苗、地上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凭有关合法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或东塔镇人民政府、临河镇人民政府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点:灵武市灵州大道76号

人:王利鹏19995120308

        杨福成13995399167  

        路建军13895086388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2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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