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在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次拟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征收地点: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塔镇园艺村、东塔村、新园村境内,东临空地、南临空地、西临下白路绿化带、北临火车站连接线。
规模及内容:征地面积为256.9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主要地类为集体农用地约为83.4亩,集体未利用地约173.5亩(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二、征询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征收范围区域内被征地农民。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征收土地实施的态度、拟征收土地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拟征收土地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拟征收土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实施过程中最关注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扫描二维码答卷的方式与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估单位联系。
(一)征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51-4513336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76号
邮编:751400 邮箱:15609502666@163.com
(二)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宁夏正达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09505117(徐工)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北巷111号正大商务6楼
邮箱:177095051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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