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4#阀室及放空区)建设项目用地于2021年11月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市2021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依法批准,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1〕108号。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项目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6〕14号)用地定额标准。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梧桐树乡沙坝头村境内。四至范围:清河路北侧,东、西、南、北靠农田。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梧桐树乡沙坝头村。
五、征地面积
集体农用地0.8445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1月23日至2022年2月10日(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员:王利鹏
联系电话:19995120308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