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产业园环保包装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用地于2021年12月30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市2021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依法批准,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1〕185号。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2021至2022年成片开发方案规定。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临河镇红柳湾村境内。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东十七路绿化带,南至空地,北至南一路绿化带。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临河镇红柳湾村。
五、征地面积
总面积100.0005亩,其中:集体农用地24.8925亩,集体建设用地73.866亩,集体未利用地1.242亩。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30日(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登记地点: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员:王利鹏
联系电话:19995120308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