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动态管理,严厉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欠缴租金、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未及时退出等违规行为,维护我市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公平、公正健康发展,依据《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拟对我市公租房承租家庭开展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公租房的动态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公租房转让、转租、转借、闲置、欠租及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未及时退出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真正发挥惠民作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治海 负责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全面工作。
副组长:昝阳 具体负责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设立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组责任范围的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公租房入户清查、清理整顿等工作。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小组 | 组长 | 组员 | 责任范围 |
一组 | 马军丽 | 苏文波 | 民生佳苑、盛世嘉园 |
二组 | 张琪 | 段晓明 | 上元名城、龙凤佳苑、和谐苑 |
三组 | 郭鑫 | 张爱萍 | 东塔家园、唐城苑、芙蓉苑二期、灵州花园、时代家园二期、林秀苑、尚景名苑、枣香苑、梨花苑A、B区 |
物业办及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协助开展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三)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长期闲置承租公租房的;
(五)拖欠所承租公租房租金一年以上的;
(六)经查实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七)未经分配私自入住公租房的;
(八)因婚姻、住房、车辆、工商注册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九)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四、整治方式
(一)清查措施
1.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公租房保障家庭成员婚姻、住房、车辆、工商注册等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下发《终止公租房保障通知书》;
2.通过入户调查及到相关单位查询水、电、气使用情况的方式核查保障家庭承租公租房的使用情况及租金等费用缴纳情况,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住户下发《终止公租房保障通知书》;
(二)清理措施
1.对下达《终止公租房保障通知书》的承租家庭,限期30日内腾退公租房,并纳入公租房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对下达《终止公租房保障通知书》后,限期拒不腾退公租房的,移交律师通过司法程序予以清退,并向社会曝光。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4日—3月10日)
安排部署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发布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全面启动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行动。
(二)全面清查阶段(3月11日—6月15日)
会同有关单位核查保障家庭成员相关信息,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比对,对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建立清理台账;开展公租房入户核查,对存在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欠租等违规情况的,建立清理台账。
(三)清理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对照问题台账,逐户予以清退整改。对于难点问题上报所委会研究处理,个别“钉子户”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
(四)总结建制阶段(8月1日—8月15日)
1、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好公租房诚信档案,做好公租房清查整治工作总结。
2.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监督,建立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动态入户核查常态机制,长期坚持,对违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公租房公平善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措施
要高度认识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把握整治内容及整治目标,认真开展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及清查整治工作,落实全面清查、资料存档、建立台账等工作环节,对核查出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取证、及时处理,推动工作落实。
(二)多措并举,落实整改
要按照清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并采取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公租房、调整租金标准、缴清租金、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等方式进行惩戒,确保整改到位。
(三)认真总结,完善制度
要善于总结,形成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对清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并建立健全公租房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