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区污水处理压力。根据十八届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次)第十四项决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灵武市下白路东侧,华电电厂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污水处理厂1座,规划设计总处理规模为10万m³/d,其中一期拟建7万m³/d,二期预留3万m³/d,设计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级处理段(预处理)、地上共用建筑(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脱水间等)土建按照远期总规模建设,设备按照一期规模采购安装;二级和深化处理段土建分组(1万m³/d为1组)分期建设,设备按照一期水量规模采购安装。
2.新建预处理污水提升泵站1座及集污管网、再生水供水管道等配套设施。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