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武市各村(社区)、乡镇(街道办)、民政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审核,现对10月份71户拟新增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被公示的家庭存在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等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51-4022914
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0951-4021656
来信请寄:灵武市灵州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
公示期满后,经审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列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实物配租。名单附后。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