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陆家沟四亮滩段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3]2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白土岗乡。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导洪堤总长2.47km,砌护段长1.97km。其中(0+000~0+500)段设置土质导洪堤;(0+500~1+300)段采用迎水面单侧格宾网垫护坡+格宾石笼基础砌护,(1+300~2+470)段采用双侧格宾网垫护坡+格宾石笼基础砌护。 新建防汛道路工程:铺设砂砾石防汛道路总长3.1km。播撒草籽4.94hm2。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
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提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若未按系统规定进行签到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的后果自负。
7.评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东升
电 话:0951-4121702
地 址:灵武市西平街1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乾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少波
电 话:18295088925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天成大厦2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