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中银大楼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210-640181-17-01-984014号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灵武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区域面积126亩,室内区域面积14562平方米。对区域面积室外暖通、电气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建设、对室内水、电、暖、弱电进行建设。
2.2建设地点:灵武市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02月27日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面积126亩,室内区域面积14562平方米。对区域面积室外暖通、电气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建设、对室内水、电、暖、弱电进行建设。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6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灵武市
联 系人 : 杨振楠
联系电话:15809582544
招标代理机构: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富民巷15号3楼
联 系 人: 张云霄
联系电话:0951-6150817 、1879500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