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场社区灵春花园小区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发改发(20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市本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农场社区灵春花园;
2.2建设规模:铺设草坪砖7063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8盏、建设双面车棚2座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
2.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无挂靠资质、无围标、无串标的承诺书。
3.3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信用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5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3.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2日至 2021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登陆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ztbjyfwzx.cn/frontPageController/index.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B座B503室)。联系电话:0951-7805195。
4.2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人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要求投标人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直接在插锁状态下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③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万荣 联系电话:1399539939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静 联系电话:1829540528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万荣 联系电话:1399539939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静 联系电话:1829540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