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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1/2021-0024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6-04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2021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市属国有林场公益事业项目(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马鞍山道路集流槽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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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市属国有林场公益事业项目(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马鞍山道路集流槽工程)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2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建设集流槽5459米。其中使用c25混泥土437m³,砂夹石垫层467m³,钢丝网12.3吨,开挖土方1326m³,变形缝271米。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马鞍山分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筑行业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的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3.4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购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灵政发(20212号文件执行)。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648:30分至202161118:00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0211至今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628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灵武白芨滩防沙林场

    人:李文东

联系电话:18408676668

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25楼

    人:鱼洋

  话:0951-5966107   1739517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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