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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1/2021-0023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5-31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梧桐树乡田园综合体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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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桐树乡田园综合体道路工程(二次)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灵发改发【2020】1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梧桐树乡田园综合体道路工程(二次)

1.2 建设地点:梧桐树乡

1.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李荀路金河渔业交叉口,终点止于李家圈村3队,路线长2.9公里,旧路为土路,拟建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5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1.6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财务能力

无要求,注:投标人也可自愿提供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

无要求,注:投标人也可自愿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

4、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为本单位的人员,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1名:为本单位的人员,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并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http://shixin.court.gov.cn/)。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 02 月 22 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 15 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2018 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 www.court.gov.cn 查看)。

3.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至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5-1-12)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6、确认

当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小于10家时,直接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发出邀请函;当投标单位大于9家时,将从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中随机选出6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发出邀请函。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单位请于当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石金良  联系电话:0951-40223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819515667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武市政府网》、《美丽灵武》微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址:灵武市邮 :750400

联系人:石金良     话:0951-40223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话:1819515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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