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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1/2019-0004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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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郝家桥镇大泉村生产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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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郝家桥镇大泉村生产路硬化工程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2019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 上级拨付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水利项目配套硬化道路2条,总长1.43公里,其中1#道路长1.26公里,2#道路长0.17公里。硬化路面宽4.0米,混凝土厚0.20米,砂砾石垫层厚0.15米,两侧路肩各0.50米。

配套设施。道路沿线设置禁令标志3块,提醒标志24块。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

2.4项目地点:灵武市郝家桥大泉村

2.5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3.4投标人须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网上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48日至 2019412(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至灵武市育才路374号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和平安巷十字路口西南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79529663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951-4031888

7、发布信息的媒介:

在《美丽灵武微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79529663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951-40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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