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武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关键,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先行先试,推动审查能力再提升。制定《灵武市政府总法律顾问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灵武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在全区率先建立了以政府总法律顾问为主责,外聘法律顾问为参谋,法律顾问助理为辅助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在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加挂合法性审查办公室牌子,统一受理和分流全市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实现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共审查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75件、政策文件95件、涉政府行政协议(合同)57件,出具审查意见书233份。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审核率和报备率达100%,推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整体提升。
(二)聚焦夯基垒台,推动决策水平再突破。将灵武市(巡游)出租汽车投放等3项事项列入《灵武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决策事项按期有序完成。完成新一轮全市法律顾问购买服务,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市政府300余项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提供审核意见,参与现场会议、培训89场次,用法定程序为重大行政决策“上保险”。建成全区首个县级行政复议规范化办案场所,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同比增长50%,占同期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2倍,行政复议的首选率、群众满意率大幅上升。调解结案20件,调解结案率上升到27.4%,高于全区目标值。纠错13件,纠错率17.6%,同上年相比下降3%。建立全市涉诉案件会商研判和风险预警“四提”机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有力解决“绿源恒案”、“华能案”等重大案件,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提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经验做法进行调研。
(三)聚力强基固本,推动执法监督再提质。制定《灵武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相互衔接合作机制(试行)》,推进《关于加强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34个执法单位制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3189项,结合机构改革在26个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中全部设立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室,启用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在市司法局“三定”规定中明确各司法所协助司法局对乡镇(街道)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职能,全面建立市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3次,评查案卷1527本,提出整改意见600余条。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整改完成14条涉企执法问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凝聚合力联动,推动权力制约监督再加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73件。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调研,推动法治建设“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充分发挥司法、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聚焦财政财务、民生、资源环境、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领域强化审计监督,全市审计(调查)单位10家,跟踪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投资项目监管情况汇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事项2.5万余件。
(五)助力同频共振,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落实“一件事”办理。已实现“开办餐饮店、退休”等28项“一件事”落地见效,办事时限、材料、环节和跑动次数分别压缩70%、75%、80%和90%以上,全市办理各类“一件事”6000余件。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企业开办实现“一表、一网、一窗”受理,3小时内即可完成企业全流程业务,网办率达95%。建立市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打造白土岗养殖基地“百企兴岗”法治工作点,化解及答复企业各类法律问题244件。稳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动各类双随机抽查267次,检查市场主体1782户。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宣布废止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4件,营商环境综合便利度连续五年位列全区第一方阵。
(六)实现握指成拳,推动社会治理再发力。深化“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成立全区首家社区矫正中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解决群众各类诉求2.7万件,化解青马车寨、枣园雅居等历史遗留问题41件,矛盾纠纷化解率99%,为政府节省资金3000余万元。市司法局再次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检察院蝉联全区“五好基层检察院”,西郊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6692条,妥善处置“8·25”水洞沟山洪灾害,全面排查泄洪沟道、淤地坝、黄河堤防等重点部位,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扎实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和考法制度,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累计会前学法41次,各部门会前学法601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部门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3次,开展大宣讲633场次,在各级报纸、期刊等刊发法治类调研报告、理论文章19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先后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及协调会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8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执行力持续提高。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情况纳入全市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暨年终述职和市委第九轮巡察内容,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二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不够规范,对后评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合力不够,部门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完成“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验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攻坚工程”,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严格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行决策制定程序。提升法制审核人员专业能力,严把审查关,将“合法性审查意见”和是否履行法定程序作为决策的固定程序。三是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加大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