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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4/2018-12137 文  号 安全生产简报 第32期 生成日期 2018-02-14
责任部门 灵武市安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市安监局联合公安局 供销社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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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合法经营和安全经营行为,落实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文件精神,2月12日至13日,市安监局联合公安局、供销社对灵武市海滨综合商店、飞翔批发部等26家烟花爆竹零售商户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烟花爆竹各销售点持证经营、消防器材配备和维护、零售摊位烟花爆竹产品摆放、现场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零售摊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

                 

针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的特性,检查组对各烟花爆竹经销户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各经销户合法经营,确保安全;二是烟花爆竹严禁在室内摆放售卖;三是烟花爆竹销售摊位须设立“禁止烟火”类警示标识,杜绝各类火源;四是要加强现场人员管理,保证销售点规范整洁五是消防设施须配备齐全,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确保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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