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收支
2023年1-6月各险种征缴收入累计12187.93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累计收入10056.8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累计收入151.0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累计收入96.12万元;均已上解银川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累计收入1883.98万元,缴存至市财政专户。
1-6月申请银川市拨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885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2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75万元,申请市财政拨入公务员医疗补助300万元,共计14025万元用于基金支付。
1-6月各险种累计支出11688.70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出8472.3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支出62.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3.2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支出2818.58万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累计支出16.64万元;医疗救助累计支出195.43万元。
二、其他工作
根据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下达医疗救助资金指标文件时明确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完成中央及自治区下达的997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评工作。
为落实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任务,我市为医疗机构预付五个批次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基金,共计76.62万元支付至县域内医共体账户,有效减轻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交易成本,缓解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的通知》对我市辖区内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截至目前我市支付新冠费用122.97万元,有效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就医负担。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将原渠道保障的大病保险财补资金,整合至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核算记账,强化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更利于基金核核算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