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机构: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验收资料准备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函〔2021〕177号)文件要求,2021年6月7日我局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定点协议医药机构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定点协议医药机构贯标验收资料,完成国家医保局贯标验收资料准备工作。
截止6月21日,已完成报送150家,仍有19家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验收资料,根据《灵武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灵武新区医院(01810210)、灵武市中山诊所(01810049)等7家诊所及宁夏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七分店(01810025)等11家药店作出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决定,并要求被处理协议医药机构立即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资料报送工作,待工作任务完成后方可申请恢复医保刷卡,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附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